“请原告注意一点,应该仔细研究一下我的当事人与原告签订的协议。这不是一个汽车买卖合同。而是有限期的汽车使用权属合同。众所周知,新能源汽车是跨时代的汽车,各项先进技术使得梅山汽车成本高昂。为了让消费者能够承受得起高昂的汽车费用,同时也为了彻底将来汽车报废之后的处置问题,梅山集团与顾客签订的是一份有条件的汽车买卖合同。里面规定了相应的权利与义务。这些条款是得到主管部门批准的,要是合法合理的。为了安全起见,合同规定了车主不得在三十年使用期限内采取任何方式拆解汽车。三十年使用期限之后,必须保证将报废汽车由梅山集团进行处置。合同中明确说明了,一旦汽车遭到暴力拆解,新能源汽车内置智能系统有全力开启监控设备,并有权将证据传送到梅山新能源汽车的远程信息控制中心进行保存。所以这份证据是合法的。”梅山集团的首席法律顾问、本案代理律师程鹏飞站起来说道。
程鹏飞继续说道:“鉴于目前的情况,我方就奥德里奇等人窃取本公司技术机密一事进行反诉。并就奥德里奇暴力破坏新能源汽车的行为进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