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者不能严于律己,不能起带头模范作用,怎么能要求别人遵纪守法,还配当这个执法者么!
在金川带兵时,贾六原则就是弟兄们后撤五十步,他一定要撤一百步。
这就叫身先士卒,永远走在弟兄们前头!
搁这会当了京城首席治安官,别的不敢说,在执法必严这一条上,贾六对得起大清。
也符合乾隆的法治精神。
议罪银就有预交一说,即哪怕没有犯事,但可以先交钱。
这样犯了事以后,对比事后补交的那帮官员,能够得到更轻的发落,甚至可以官升一级。
此举极大刺激各省官员预交议罪银风潮,有效缓解了内库财政紧张问题。
贾六先交罚款,法理依据便在这里。
五十文罚款看着不多,但这件事是罚款多少么?
是态度,态度,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