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下去之后,休养一番,就能进一步向新疆和西藏发展势力,以期尽快将这两個省也全部拿下,彻底吞掉整个带清的故地。
对于整个带清控制的内蒙古地区和外蒙古地区,再加上青海、新疆等地,带清其实设置了一套很有效果的治理体系,称其为盟旗制度。
所谓旗,是清廷设在蒙古地区的行政、军事单位,也是清帝赐给旗内各级部落首领的世袭领地,旗是经过编织佐领、安置属民、分给牧地、划定旗界、任命札萨克也就是旗主之后形成的,相当于中原地区的一个行政单位。
盟为旗的会盟组织,合数旗而成,每盟设盟长一人、副盟长一人,原由盟内各旗札萨克在会盟时推举,后改由理藩院就盟内各旗札萨克中签请皇帝派人兼摄。
带清为了更好的统治蒙古,防止明代以来蒙古的边患问题,采用了八旗制度配合蒙古地区本有的传统制度创设了盟旗制度,开创性的在蒙古大草原上设置了行政体系。
其中,带清朝廷委派大臣、都统、将军直接节制的总管旗,统称内属蒙古,共六十一个旗,而由清中央理藩院监督的札萨克旗,统称外藩蒙古,共二百零一旗。
等于整个大蒙古草原被带清划分为二百六十二个旗进行统治,且有六十一个旗那是实实在在的成为了带清直接控制的地盘,剩下二百零一个也由带清设置的将军和将军的属员们进行管理。
为了防止蒙古地区再度出现大规模叛乱,带清一边拉拢一边镇压,对不臣者铁腕压服,对臣服者予以和亲、嘉奖策略进行拉拢,使得双方血脉相通,高喊满蒙一家的口号。
更通过确定放牧范围、限制人口数量的方式削弱蒙古各部的实力,自准噶尔汗国被消灭、土尔扈特部东归之后,整个蒙古地区就没有不执行盟旗制度的地方,所以蒙古地区从实力上来说也不再具备对抗清廷中央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