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经确定,他需要一定的军事威望和军事权力来巩固他作为总统的权力。
但是这种认知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
一开始,在罗伯斯庇尔成为总统的前两天中,他也没有意识到权力对于他的重要性。
他自然而然的认为,当他成为总统的时候,他就直接拥有了法律所规定的属于总统的全部权力。
他是一个律师,他笃信法律的威力,他认为这一切都是顺理成章的。
然而作为律师的他过于看重了法律在整个政治运行体系当中的必要性,他没有意识到法律并不是政治权力的最主要支持者。
法律所带来的制度性权力在政治斗争层面是象征胜利的礼炮,而不是象征战斗的冲锋号。
先有冲锋号,才能有礼炮,而不是反过来。
组成政府的是人,而不是法律,他就算有法律规定的权力,也需要人去执行才能彰显他的权力。
如果没有人去执行,他的权力就是一纸空文,毫无意义。
这一点,在选举结束之后,罗伯斯庇尔很快就意识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