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罗德曼的势头是真的凶猛,在连续20多个篮板后,他和甘国阳的差距越来越小。
对阵步行者一战,34个篮板球就要超越甘国阳,没想到,开拓者和魔术的比赛比活塞步行者晚一些。
魔术这个球队今年非常弱,战绩直线俯冲,冲着状元秀去了,在波特兰根本没有什么抵抗。
罗德曼在魔术头上两次刷到20多个篮板球,现在终于轮到甘国阳刷一回了。
于是,一场放松的对攻大战,两边各种进攻,投篮多,打铁也多,甘国阳像饕餮一般贪婪的攫取篮板球。
一场比赛要拿40个篮板球,除了需要身体、技术之外,更重要的是专注和欲望。
要在一整场比赛,始终关注那些投不进的球,想办法将球权掌控在自己手中。
在比赛节奏越来越慢的90年代,一场比赛20个篮板已然是难上加难,30个篮板属于天方夜谭,40个篮板就是神话般的表现了。
威尔特-张伯伦和比尔-拉塞尔这两个远古篮板大神退役后,除了阿甘之外,没有球员能再染指40个篮板球的高峰。
不仅仅是能力问题,更是时代的问题,之前NBA历史上40个篮板的记录都诞生在50、60年代,整个70年代再没有球员能单场抢下40个篮板球。
摩西-马龙曾经在1979年拿下过37个篮板球,靠的是他对前场篮板无穷无尽的贪婪欲望,以及在篮下反反复复的上篮、不进,抢下球,再上,还不进,再上的重复刷板。
80年代,1988年,查尔斯-奥克利单场抓下了35个篮板球,这已经是最接近40个篮板的记录。
那时奥克利还在芝加哥公牛,对手是克利夫兰骑士——80、90年代专门给公牛球员创造记录和名场面的专业背景板。
只有甘国阳,常规赛、季后赛,都创造了单场40个篮板球记录,他的手像装了吸盘一样,将球不断掠入怀中。
他的反应速度那么快,预判又那么精准,永远先人一步,牢牢占据有利位置,再用第一等的力量清场,轻松抓下篮板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