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引以为傲的蛮横身体,在阿甘面前没有了优势,这时他更需要的是技术,智慧,还有足够的经验。
这点上,查尔斯-巴克利比拉里-约翰逊更强,胖子的技术更细腻,经验更丰富,有时候能让甘国阳吃瘪。
比赛结束后,拉里-约翰逊和偶像握手拥抱,在赛后的新闻发布会上,拉里-约翰逊很诚实地表示:“阿甘比我想象的还要出色,我完全不是他的对手,我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
新秀约翰逊当然不会是甘国阳的对手,此时甘国阳已经走到了新世界的大门口,把其他人远远的甩在了后面,只有乔丹能看清他的背影。
长期的训练、比赛积累,经验、技巧和情绪的叠加,甘国阳已经触到了“无我境界”的边界。
在NBA,能用脑子去打球,而不是凭本能和习惯,已经是高人一等。
甘国阳已经不单单是用脑子,他不需要去思考,他将关于篮球的所有一切都内化进了自己的潜意识中。
他像一个反应速度极快的黑匣子,黑匣子里有关于篮球的所有答案,当问题到来时,黑匣子能立刻做出反应,给出最优解。
在乘坐飞机离开夏洛特,飞往迈阿密的途中,甘国阳坐在座位上闭目养神,他脑海中想起很久以前,高中时在唐人街的YMCA体育馆训练。
那家体育馆一楼是篮球场,二楼是一个武术道场,那时候韩国人许勋经常在二楼练武术,甘国阳有时候会跟着一起。
大概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甘国阳对摔跤、拳击等格斗有了兴趣,目的不是为了打人,而是发现这些格斗术能锻炼身体的柔韧性、平衡性,还有对抗能力,对打篮球很有帮助。
许勋这家伙是李小龙迷,那时候他经常和甘国阳说,“要用感觉出拳,而不是思考,等到你思考,就已经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