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出发,夜深了陈宣也没能走出京城三十里地,只能说京城太大了,而且送小公主回去耽误了不少时间。
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晚上不方便马儿赶路,陈宣只能随便找个地方将就一晚。
京城周围几十里都光秃秃的,他连拾柴生火都难,倒也不至于没苦硬吃,直接跑了一趟京城,买来酒菜被褥柴火,还有喂马儿的草料。
“吃吧吃吧,接下来的几千里路还得你驮我回去呢”,给马儿喂豆子和水的陈宣顺便模了摸它脖子上的鬓毛。
这匹高夫人送的马儿着实是良驹,日行千里都不在话下,但真那样做的话估计得把它累死,一天不紧不慢跑个四五百里倒是轻轻松松。
好马当然吃的也不差,比很多平民百姓都吃得好,这段时间小明居的人把它照顾得不错,油光水滑的,一身腱子肉,一看就是匹好马骏马。
“这马就跟车一样,需要保养啊,平时还得牵出去跑跑防止长膘,好麻烦,回去还给高家?亦或者丢给小丫鬟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