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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史密斯却是一副非常好奇的样子道: “我听说你的名字,弗兰克跟我说起过你,不止一次,他说是你救了约翰,否则约翰就死定了。”

高光很是客气的道: “我应该做的,而且没有弗兰克他们的帮助,我一个人不可能把约翰救出来的,所以是我们一起救了约翰。”

回答很官方而且很客套,史密斯点了点头,然后他饶有兴趣的指着高光没怎么遮掩的枪套,道: “那就是约翰输给你的手枪吗?我听说你的枪法狠狠的震撼了他们,弗兰克每次都要强调你是个射击天才,这让我不得不对你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啊。”

高光握住了枪柄,整个客厅里就只有他和史密斯两个人,但是史密斯一脸期待的看着他,所以高光没有怎么犹豫,他直接拔出了手枪,倒转过来,把手枪轻轻的放在了茶几上,微笑道: “这是约翰打赌输给我的,是我第一把手枪。”

史密斯拿过了手枪,他掂量着翻来覆去的看了两眼,点头道: “能让约翰认输太难了,这家伙永不认输,史密斯威森1911,这是你的主用战斗手枪吗?”

高光愣了一下,道: “不算,这是我日常使用的手枪,但不是战斗手枪。”

“你喜欢什么手枪?喜欢什么品牌或者型号?”

高光想了想,道: “我不知道,我其实还不是特别熟悉手枪,我只是用过格洛克,但是还没有特别忠爱的手枪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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