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是水牛县衙典史诸葛剑,很有能力的一个人,可惜家世不行,只能在县衙做个典史。
诸葛剑躬身道:“昨天下午,丁家的四小姐派了一个名叫紫萼的婢女前来,打算联络两家情谊,亲近亲近,不料天色将晚,紫萼还是没有回去,因为担心紫萼出事,便又派人前来,这才发现营地出事。只是那时天色已经昏暗,他们只得退回丁家营地,以至于公子的遗体被邪和野兽糟蹋。”
李可法冷冷道:“你的意思是,我儿并非死在邪的手中?”
“公子是为人所杀。”
诸葛剑道,“属下仔细查看过,从现场来看,出手之人没有动用法术,也没有动用符文,而是凭借一柄小刀和拳脚,在短短一息时间,杀掉九个人。一息之间他一共出手十三次,受伤最多的人,也不过挨了他两记。”
他观察得极为细致,虽然李箫鼎等人只剩下了骨骼,但他还是从骨骼上的蛛丝马迹以及地上的脚印,判断出陈实出手的次数。
李可法面沉如水,询问道:“还有呢?”
“他出手十三次,杀害九人的过程中,在场所有人都没有来得及施展出法术。甚至连法术都没有准备好,便被他格杀。”
诸葛剑继续道,“此人的身材不高,只在五六尺之间,但是身体却极为强健、有力,一丈之内,他的拳脚可以瞬息而至,夺人性命!他的拳头,可以直接粉碎骨骼!”
李可法皱眉,修士炼体的可不多。